看完 Bret Victor 的这篇 Learnable Programming,收获还是不小的,帮助我想通了很多问题,这些问题虽然困扰了我很久,却一直苦于没有办法表达出来(比如为什么有的语言中要用 self 来引用对象),趁假期在家翻译了。

事实上第一次知道 Bret Victor 是因为他的这个 presentation。当时他提出了一种“原则理论”。

举个例子,小明每次看到路人随地吐痰就会上前阻止,如果阻止不了就扑上去用手接住别人的痰。他这么做并不是想得到老师的表扬,这当然也不是他的兴趣爱好,但他就是本能地讨厌别人随地吐痰,并坚信只要人类不随地吐痰,这个世界就会更美好,而这就是他的原则。于是他每天只睡 5 个小时,三十年如一日地辛勤工作,最后发明了一种疫苗可以让人类从此告别痰液。

这样的人有很多,比如 Alan Kay、Richard Stallman、蝙蝠侠,还有小学课本中的雷锋、居里夫人等等。Bret Victor 恰好也是这样的人。

Bret 的个人经历也十分有趣,EE 出身,自学编程,最后却成为了苹果的首席交互设计师。

因为产生了强烈的共鸣,当时还翻译了他 Bio 中的这段话。事实上,很多从事 IT 行业的人都面临了这样一条路,这条路的一端是学者,另一端是创业者,而半路上的注定成为工匠。

Bret 花了 10 年来找到自己的路,你又打算花多少时间?